今年春天的时候河北省泰安县的小王就在村子里动工,准备给父母盖一个大房子,可是为什么这边地基刚打起来,那边村干部就不让他盖了呢?原来是因为以下这几个原因:
1、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盖房的人
自土地确权政策的实施以来,我们国家对农村的宅基地有明确的规定,除政府允许的特殊情况以外,每家每户都必须遵循一户一宅的规定。小王没有拆掉原来的房屋,又在别的地方盖房,已经属于“一户多宅”的范围了。
2、擅自选址盖房的人
小王没有征求任何人的同意,也没有获得相关单位的批准就擅自选了一个自己觉得合适的位置,开始建设房屋。根本没有考虑到原土地的用途,以及盖房是否会改变了土地的性质,这样的行为国家是不允许的。
3、没有取得政府批准就盖房的人
以后农民想要在农村盖房子,首先就要向村集体申请,然后再由村干部向上级申请,直到相关部门批准了农民盖房子的申请之后,农民才可以开始施工,否则相关部门有权拆掉正在施工的建筑。
农民以后在盖房的时候除了要注意以上这三种情况之外,在要盖的房子的大小、高度上也要非常的注意,面积不可以超过当地宅基地的标准面积,高度也不可以超过三层楼。所以农民朋友们一定要知道,在农村即使是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建房也是有规定的,不可以私自乱建!